張邦廉 解禪說道話易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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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7月1日 星期三

【寫盡禪宗】- 作用力

量子力學追求物理的人性化,這方面表現出最具體的,莫過於四種作用力:引力,電磁,弱力,和強力。

一般來講,相對論引力和其它三種力稍有不同,引力穩重莊嚴,而量子跳脫飛揚,前者就像是金庸武俠射雕裡的郭靖,後者則像楊過。力量在大自然的角色,有把個別的人黏合成團體和社會的味道,好比孤男寡女從男歡女愛,共組家庭的「強力」開始,到學校和社會接受教育教化的「弱力和電磁」,最後到政府和國家的權力和「引力」。

在這個情況下,「人」這個字的意義,便有一種「數」的味道,當然這個數不是數字的數,而是一種更廣泛、更抽象的「代數」,就像是「數域」。舉例來說,人之上有社會,社會之上有國家,國家之上有世界,有歷史,有文明,這整體構成了一個「人間」。大自然的力量把這些「粘合」到一塊。因此反過來說,隨著這集合領域的不斷個體化時,大自然的力量也隨之逐漸分解,由一種原本統一的狀態,分解成上述之四種基本作用力。

想想四種作用力在人性化的意義下,又將是怎樣的一種情況?同樣我們從自由開始聯想,而自由是量子論,那麼理論上和它矛盾的相對論呢?什麼東西會和自由有矛盾?


法律嗎?康德說:「自由是法律之外無其它約束。」由此可見自由是不能不有法律的規範。那麼,相對論會不會和「法律」有關?如果是,而相對論有「狹義相對論」、和「廣義相對論」,因此站在法的角度,狹義相對論如果說是「法治」,那麼廣義相對論的「引力」便將形成所謂「法律」的力量。

法律與相對論的對應,能為我們帶來那些觀念的突破和轉變呢?首先在「空間」和「時間」的問題上,我們有:
一、「空間」。空間現於法律的意義下,可說是法律的管轄範圍,或換言之,相當於國家主權。
二、「時間」,時間是法律、與權力觀念的一種形成、延伸、和演化。比如「絕對權力」時代即相當於絕對時空;而「相對權力」時代,即相當於相對時空。

法律時空顯然和我們過去熟悉的位置時空有很大的不同,因此在瞭解上,或許有一個辦法是想想「網絡」。網絡相信大家都很熟悉,原因就在於它打破了傳統「人與人」之間的距離觀念。傳統的距離觀念來自於位置時空,那麼網路時空呢?現在網路建立在資訊的「聯繫網」上,自然它的距離和時間如何度量也會變得不一樣。與此相近的,法律也有一張網,即所謂的「法網」,法網所代表的也就是法律時空。茲申論如下:

第一、相對論的空間的意義並非絕對。這表示過去我們有些觀念,如以體積的大小來衡量輕重,或距離長短來判斷遠近,便都是錯誤的。比如像黑洞,黑洞小到體積可能只有三到五公里的直徑,卻幾乎能掌控運作一整個星系即為一例。

第二、因此同理,不難想見生命的意義也絕不在於一個人有形能力的大小,或有形生命的長短。

第三、引力是法律的力量,那麼在個人微觀的心理層面上,法律或引力的意義又是什麼呢?這從法律的本質不難理解,是「正義」與「公理」的力量。

第四、正義、公理代表「無價」,這帶給我們一個十分重要的啟示,即:無價可能才是一切力量的根本。如「自由」無價,而自由是量子論的基礎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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